吉尔吉斯斯坦将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罚力度
侵犯知识产权和未经授权使用个性化手段将面临更严厉的惩罚。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委员会在二读时批准了这一拟议法案。
根据现行《刑法典》第 225 条,非法使用他人商标、服务标志、原产地名称或类似商品的类似商标,如果多次使用或造成重大损失,可被处以 5 万至 10 万索姆(570 至1140 美元Top of 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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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罚款或 2 年以下监禁。
根据拟议法案,非法使用他人商标、服务标志、原产地名称或类似商品的类似商标,如果多次使用或造成重大损失,可被处以 10 万至 150 万索姆(1140 至 17000 美元)的罚款或 2 至 5 年的监禁。
这是2024年5月27日在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产品研讨会上宣布的。
此次研讨会由欧亚经济委员会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办公室联合举办,来自司法、执法机构、海关、反垄断局、经济和商业部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据研讨会与会者称,吉尔吉斯专利局在 2022-2023 年期间共收到 39 份侵犯知识产权的申请。根据这些申请做出了 13 项决定,罚款总额达 11.75 万索姆(1340 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