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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知识产权局对修订的《收费章程》的说明
俄罗斯知识产权局对修订的《收费章程》的说明

俄罗斯知识产权局对修订的《收费章程》的说明

俄罗斯知识产权局从2024年10月5日起在俄罗斯联邦生效的新《收费章程》中的一些典型问题进行了澄清。

1.专利维持费

根据新章程,专利维持费以五年为一个周期支付。第一个五年期的费用应与注册费、出版费和发行费一起缴纳。以后各期的费用应在前一个五年期的最后一年缴纳,或在额外的六个月宽限期内缴纳,附加费为 50%。

这一新的收费程序也适用于 2024 年 10 月 5 日之前授予的专利。

如果已为未完成的五年期支付了部分维持费,则应在已支付专利维持费的专利有效期内或在额外的六个月宽限期内结清剩余款项。

  1. 过渡时期的缴费

许多申请人可能会感到困惑,不知道是该支付新的费用,还是遵循以前的规则。

一般情况下,应缴费用金额以收到相关文件(申请、请求、异议等)的日期为准。

例如,2024 年 10 月 1 日提交的专利申请需要根据当日生效的《收费章程》(即之前的版本)付费。电子申报可享受 30% 的折扣。2024 年 10 月 4 日或之前提交的任何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或商标申请也是如此。

如果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是在 2024 年 12 月 6 日(即新《收费章程》生效之后)提交的,则费用将遵循修订后的《收费章程》,且不适用折扣。

对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的注册、公布、专利和证书授予,应缴费用金额根据缴费日期确定。

但是,如果在新《收费章程》生效前已向申请人发出了注明所需金额的缴费通知,则应按缴费通知中的规定缴费。

如果在 2024 年 10 月 5 日之前缴费有误,申请人应追加缴费,总缴费不得超过首次缴费当日的有效金额。

  1. 3. 申请人的费用优惠

有资格享受收费优惠的申请人类单已经扩大。

例如,小型企业、认可的教育机构或科学组织等申请着类可享受收费优惠。

混合申请着团队(如一名养老金领取者和一名个体经营户)也可获得优惠,使该团队能够享受适用于任何成员的最高费用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