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保护各种知识产权:
–发明与实用新型: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的国家或国际申请
–商标:通过马德里体系提交的国家或国际申请
–工业样品: 通过海牙体系提交的国家或国际申请
–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
–版权
–计算机程序
–植物品种
日本专利局用日语和英语进行通信,但所有提交的文件必须翻译成日语。任何外国申请人必须指定一名当地代理人与专利局通信。指定可以由签署的委托书复印件确认。
日本专利局对发明审查的平均期限约是15个月,对实用新型审查的平均期限约是6个月,对商标审查的平均期限约是8-10个月,对工业样品审查的平均期限约是6个月。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日本专利局不给予治疗方法的专利保护。
提交发明专利申请时,必须自提交国际申请之日起,3年内请求实质审查。至于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本专利局不进行实质审查。
知识产权有关的案件由东京或大阪的地区法院审理。地区法院做出的裁决可以向位于东京的知识产权法院或日本最高裁判所递交一个行政上诉。精通地方判例的专利代理人或律师确保就任何事项保护客户的权益。
如果您希望获取有关服务成本的信息,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我们,电子邮箱:quotes@patentica.biz 或者 info@patentica.com 。我们将很高兴地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特别要求计算所有可能的费用。如果您的案件涉及异议、审判或任何其他类似问题,请向我们发送案件的简要描述。我们将对条件进行专业分析并计算预期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