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专利保护范围可扩展到44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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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1日,“统一专利”覆盖加入深化合作体系的25个欧盟成员国中的17个国家。 |
欧盟各国同时给予商标和工业样品的保护。 |
每个程序具有自己的特点。
欧洲专利局(EPO) 仅授予发明专利。欧洲专利是自申请之日3-5年以后,才能授予的。
为了提交“统一专利”申请,申请人先需要通过经常程序获得欧洲专利。在授权日期公布后一个月内申请人可以请求“统一生效”,也可以选择在协定参与国使证明专利生效。
国际PCT申请中可以选定欧洲专利局,提交时需要请求这种申请的审查。
通过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体系注册商标的话,审查不包括审查在先获得的知识产权。第三方能够根据自己在先注册的欧盟商标或根据在欧盟成员国之一受保护的在先国家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从提交商标申请到注册大约需要5-6个月的时间,但是第三方提出异议的话,这个过程可能会大大延迟。
在先国家注册欧盟商标的或在先提交申请的人可以提交优先权文件,以便设置在先注册商标的优先级。
由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 )注册的欧盟外观设计保护制度(Community Design)的工业样品是保护欧盟国家知识产权的另一个有用工具。欧盟知识产权局不进行其原创性的审查,不过注册以后第三方可以按照优先权使外观设计无效。注册通常需要大约2-3个月。
欧洲专利局(EPO)和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都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以方便注册过程。EPO的官方语言是英语、法语和德语。 EUIPO的五种工作语言是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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