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专利组织行政理事会会议结果
欧亚专利组织行政理事会第43次会议(第30次例会)已经结束。
会议的主要决定:
1) 决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欧亚专利申请行动费用;
2) 批准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专利实施细则》修正案和增补内容:
— 规定了提交欧亚申请时提交权利要求书的截止日期—这将有助于及时进行专利检索和公布全套欧亚专利申请材料,并有助于正确计算单一费用;
— 如果欧亚专利申请中的权利要求(包括分案申请的修改权利要求)逾期提交,可以继续该欧亚专利申请的程序;
— 对欧亚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根据行政撤销程序提出异议的期限从9个月延长至3年;
— 澄清了有关欧亚外观设计申请审查的规定;
— 在外观设计与有在先优先权的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的情况下,引入了通过调解解决争议的可能性。